质量与文件 · 商业政策
付款条款
我们出口订单的标准付款条款,旨在保障稳定生产、准时装运,并为双方实现稳妥的风险控制。贸易术语遵循 Incoterms® 2020。每笔订单以已签署的销售合同或形式发票为准。
- Incoterms® 2020
- CFR / CIF:30% 预付款,T/T 支付
- 银行信息仅发自 @leduongcashew.com
- 每笔订单书面确认

按贸易术语或付款方式划分的标准条款
| 贸易术语或付款方式 | 预付款 | 余额 | 备注 |
|---|---|---|---|
| CFR / CIF | 合同签订或形式发票确认后,T/T 支付 30% | 我们以邮件发送完整扫描单据后 3 天内支付 70% | 首单标准条款 |
| FOB | 签约后 T/T 支付 30% | 集装箱进入装货港(如 Cat Lai 或 Cai Mep)时或之前支付 70% | 以便按您货代的安排放行装船 |
| D/P 或 CAD(有限适用) | 签约后 T/T 支付 50% | 50% 通过银行凭单据支付:航程超过 30 天的,最迟于 ETD 后 15 天支付;航程不足 30 天的,按合同规定,于船舶驶离装货港后或正本单据到达您的银行后 3 天内支付 | 主要适用于在越南有良好交易记录的买方;须经信用评估,并视目的地风险和银行可行性而定。付款未完成期间在目的地产生的任何费用(如仓储费或滞期费)100% 由买方承担 |
| 美国:DAP / FCA / CPT | 签约后 T/T 支付 50% | 最迟于 ETD 后 10 天支付 50% | 适用于运往美国的货物 |
| 即期 L/C | 签约后 T/T 支付 30% | 70% 以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,由开证行凭相符单据付款 | 视银行可行性而定;开证前约定 L/C 条款措辞 |
CFR / CIF 条款下,3 天期限自完整扫描单据由 @leduongcashew.com 域名邮箱发出时起算;航程不足 30 天的 D/P 或 CAD 条款下,按合同规定,3 天自船舶离港或正本单据到达您的银行之日起算。每笔订单的贸易术语和付款条款均在合同或形式发票中书面确认。
扫描单据
- CFR / CIF:3 天期限由此起算
- 由 @leduongcashew.com 域名邮箱发出
- 商业发票
- 装箱单
- 提单副本或海运单副本
- 原产地证书(如需)
- 合同中针对目的地约定的其他文件
建立良好合作记录后的更优条款
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后,可考虑给予优惠条款:
- 已完成并按时付款的订单累计至少 USD 500,000,且
- 至少四笔已完成订单,每笔均已装运并全额付款,无逾期付款。
示例与条件
示例:降低预付款比例,余额凭扫描单据支付(如 20/80 或 10/90),或设定受控的 D/P 额度。
条件:考核期内无逾期付款,订单稳定、沟通清晰,并遵守约定的质量、包装、标签和单据程序。
每项优惠安排均针对相应合同书面确认;如出现风险信号,我们可维持标准条款。
付款安全
银行信息仅见于正式文件
我们的银行信息仅出现在由官方 @leduongcashew.com 邮箱发出的形式发票和销售合同中。
付款前核对
付款前,请对照合同或形式发票核对收款人名称、银行名称和账号。
来自其他渠道的指示:请先联系我们
如收到“银行账户已更新”的消息或来自其他渠道的任何付款指示,请勿付款:请先通过 WhatsApp +84 886 10 66 77 或 sales@leduongcashew.com 与我们联系。
逾期付款与单据不符
逾期付款
如付款逾期,我们可暂停放单并调整装运或单据安排,并适用合同中的逾期付款措施。
单据不符
如您发现扫描单据有不符之处,请在 48 小时内书面告知我们,以便我们尽快更正。
例外须书面确认
任何例外安排仅在由 @leduongcashew.com 域名邮箱书面确认后方为有效。
正在洽谈首单?我们将在报价单中提出适合您目的地的贸易术语和付款条款。
版本 1.0,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本文为政策说明,不能取代订单已签署的销售合同。
